最后更新: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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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以下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确认的订舱单为准。
作为我们的客户,您需要:
运费报价以报价单或合同条款为准。报价有效期以报价单注明为准,过期后价格可能变动。
付款方式和期限按约定执行。如无另行约定,应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付款。逾期付款可能产生滞纳金。
因海关查验、港口滞期或货物特性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户承担。
作为货运代理人,我们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规定和适用的国际公约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客户购买适当的货物运输保险。
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客户应在发现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我们提出索赔的时效期限为货物交付或应当交付之日起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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